一、判拘役是否要当庭收监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不一定要当庭收监。因为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判拘役是否要当庭收监(判处拘役是否需要逮捕证明)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收监程序是什么

  监狱收押罪犯必须遵守一定的工作规程。按照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收押罪犯的程序是:

  1、审查送押罪犯的法律文书。即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是否齐备,记载是否有误。

  2、对送押罪犯进行身体检查。即检查罪犯是否患有严重疾病,女犯是否正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等。

  3、人身和物品检查。如发现违禁品或赃物,应当予以没收,送请人民法院处理;如果发现可供侦查、审判的材料,应及时送交主管的侦查、审判机关。

  4、对收监的罪犯填写《罪犯入监登记表》。

  5、向罪犯家属发出通知书。罪犯入监后,监狱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须在收监后5日内发出通知书。对无家属的罪犯,监狱可通知其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或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处拘役的是不一定就会被收监处理的,如果满足拘役但是不收监的情况的,是可以不用收监而采取其他的办法的。但是即使不需要进行收监,犯罪嫌疑人还是需要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人身自由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