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赔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单位不续签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终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终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虽然单位无须提前通知不续签,但是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
要看情况,劳动者自己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如果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后,确定不在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的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