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患官司应该怎么打才能赢?
医疗纠纷打官司想要胜诉必须要注意管辖法院的选择、案由的选择、争取避开医疗鉴定、仔细阅读病历资料、悉心选择文献资料、注重鉴定程序权利等。
管辖法院的选择
要起诉医院,首先就要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法院管辖问题。一般来说,医疗纠纷诉讼都在区、县层级的基层法院,除非把诉讼标的刻意提高到上千万,才可能到中级法院立案,但这样做得不偿失,因为法院非但判不了这么多,当事人还要搭上不菲的诉讼费。
一般来说,医疗纠纷诉讼多归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法定管辖,当事人无法选择,而当地法院与医疗机构的关系是大部分患方当事人所忌惮的。
悉心选择文献资料
以前有报道说一老农钻研医学书籍终于打赢医疗官司,事实上很多医疗官司的患方当事人都有查阅医学资料的经历。医疗文献资料在打医疗官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不是说每个没有医学背景的人都能用医学研究资料作为证据的。
如果在管辖法院、案由和医学会鉴定方面都无法 “另辟蹊径”,那就只能围绕医学会的医疗鉴定寻找突破口。
注重鉴定程序权利
很多患方不信任医学会的鉴定,从心理上排斥这一程序。其实,对医学会鉴定的程序性权利患方要予以高度重视。
此外,鉴定程序中还有申请鉴定专家回避权、鉴定时陈述权等,均应认真对待。
从不利鉴定找漏洞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患者方不利的可能性很大。一旦不利的鉴定结论出来,如果能够争取司法鉴定的话当然更好。如果没有可能重新进行法医鉴定,也不要完全认为一点希望也没有,要尽量从不利的鉴定中找出漏洞。
常见的方法是,利用法官与鉴定专家对过失与因果关系的认知不同,从鉴定分析意见中寻找突破口。在医学会鉴定初期,鉴定分析意见中经常有医方 “不足、“缺陷”等用语,法官就是把这些用语转换成法律上的过失。这一招被鉴定专家识破后,医学会鉴定分析意见就很少露出 “狐狸的尾巴”,很少有 “但书”的情形出现。这样需要从鉴定报告的鉴定分析意见,以及前面的 “诊治概要”的字里行间找出鉴定的破绽。
综上所述,因为在官司中比起医院来说患者实际上偏向于是弱者而缺少很多对自己有利的资源,所以即使患者有足够的证据也不一定能够百分百在诉讼中获得自己所损失的部分,因此患者首先就必须从自身角度来确保所有的事项都是绝对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