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却无证据怎么做?

  如果当事人没有直接证据,那么可以直接申请司法鉴定,或者是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省级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我们读完病历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需要尸检,目前鉴定机构对死亡原因没有异议的也要求尸检报告,虽然没有法律依据,现实中鉴定机构就这样要求。有些法院的技术科与医疗机构沆瀣一气,专门给医疗机构培训:在死亡告知书上要求患者写明,不做尸检造成不能做鉴定的责任由患者承担。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却无证据怎么做?(医疗事故至死)

  二、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怎么赔偿?

  1、医疗费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 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所以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当事人的家属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的,或者是直接向医疗事故鉴定的委员会来申请鉴定,如果因为医疗事故已经导致他人死亡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在48小时内直接申请师姐儿医院是不能够随意饮埋尸体,以及不能够随意隐瞒鉴定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