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出让取得的土地能再转让吗
协议出让取得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能转让。以转让等方式处分土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人的法定权利,任何人、包括政府都不得非法干涉。当然转让行为本身也无需政府批准,在具备了法定转让条件之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划拨土地怎么转让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6、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7、签订转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8、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除了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土地大多数土地在买卖或者转让之后,是可以再次买卖转让的, 当然对于一些使用用途比较特殊的土地或者是耕地在相关政策方面往往需要应该多加注意, 如果出现问题的,建议咨询律师,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