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离婚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

  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

  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1500-8000 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1 万元 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 万元,≤10 万元 4.8-6.4%

  >10 万元,≤50 万元 4-4.8%

  >50 万元,≤100 万元 3.2-4%

  >100 万元,≤500 万元 2.4-3.2%

  >500 万元,≤1000 万元 1.6-2.4%

  >1000 万元,≤1 亿元 0.8-1.6%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南京离婚律师所免费咨询)

  >1 亿元 0.5-1%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标准执行

  (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按民事简单案件不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按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民事简单案件不高于5倍标准执行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100-2004元/小时。

  二、不能风险代理收费有哪些案件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三、遇到离婚纠纷问题怎么办?

  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建议:找律师,律师可以:

  1、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咨询,或者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