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情形有哪些

  1、《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情形有哪些(合同中有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6、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认定有哪些

  (一)签订的合解协议显失公平的;

  (二)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

  (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

  (五)协议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六)达成的协议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七)达成的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