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市交通事故四级伤残赔偿标准需要包含什么?
吉林市交通事故四级伤残赔偿标准需要包含: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
二、交通事故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4、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5、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
6、长期护理费:4196× 12× 20× (50%、40%、30%)
7、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8、交通费:500-2000元
9、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20×70%=456381.8元
农村标准:11669.3×20×70%=163370.2元
10、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三、交通事故四级伤残赔偿标准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1、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的需要及时报案,并通知车辆保险公司。根据最终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决定最终的责任划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对受害者一方听过相应的金额补偿。如果对于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