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秦先生家里的承包地因新城区交通线路规划建设的需要,被列入了此次征地拆迁的范围之内,很快负责征收工作的项目组也就进驻到该村开始组织土地丈量等相关的征地工作,秦先生等村民也非常愿意配合,一时间原本平静的乡村变得热闹非凡。
可是随着征地工作的逐渐开展,在调查核实完承包地的土地面积后,征收工作组的工作人员也逐步开始入户商谈安置补偿的相关事宜,秦先生一家经过和征收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商谈,得知只能每亩土地只能按每亩5万元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补偿,秦先生等农户对此并不满意,因为这些补偿并不难改善原有的生活水平,况且征收过后,也就不难再进行种植了,也不会再有任何收成,按这样的补偿标准也仅仅是杯水车薪罢了,双方当天也就没能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工作人员表示这已经是按最高的补偿标准了,如果秦先生一家不答应,今后只能少不能多,但秦先生也没有理会。
过了一阵,秦先生从市里赶回家路过村委会门口看到一群村民聚集在一起议论纷纷,原来大家正是在议论此次征收补偿的事,大家普遍的补偿标准都一样,征收工作组的报价都是5万元一亩,但是有村民打听到,村主任一家的承包地补偿尽然高达40多万元一亩,并且村主任的亲戚也或多或少得到了比其他村民高很多的补偿,村民们纷纷表示不满,聚集到村委会来和征收工作组辩论。征收工作组的主管人员无奈表示给村民们按照10万元一亩给予村民们,但村民们并不认可,大部分村民同意去当地镇政府反映此事。
征地过程中,同地不同价的情况时有发生,引起这样情形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是很多都还是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就拿本案来讲,同地块的村民土地征收,每亩的补偿标准尽然高达几十万元,令人乍舌,究其原因也不免引人深思。征地拆迁往往涉及很多的利益交集,这时候就是征收方和被征收人双方博弈的过程,期间还掺杂着很多因素来影响。
其实对于征地的补偿标准,地方相关部门每两到三年就要更新一次,甚至发展较快的城市每年都要发布新的补偿标准,针对各区域地块的补偿标准都有严格的规定,大家可以去当地的部门网站上搜索查看。对于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一般应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上均缺一不可。并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当地负责的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如果确有不妥,难以保障被征收农户的合法权益,应当及时修改,不得侵害广大被征收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