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目前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需亟待加强。以陇南市为例:一是监管机构不健全。到目前为止,各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都未正式设立。多数县(区)只设立了一些检测检验方面的机构挂靠在农牧下属相关单位。各县(区)除西和县外都未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农业执法工作主要依托系统内农技、畜牧、渔政等单位承担,农业综合执法不能适应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检测检验手段落后。全市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专业人员不足50人,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到一半。市、县(区)只配备少量农残速测仪,其他质检仪器没有配备、配套性差,限制了检测范围和检测能力,目前的检测只停留在农药残留检测和畜产品感官检查上,检测环境条件达不到检测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三是经费投入不足。各县(区)都没有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无法保证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另外各县(区)由于没有设立专门从事农产品监管工作的机构,项目申报得不到国家、省、市及发改、财政等相关项目主管单位的认可和支持。四是工作协调不到位。农产品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在信息交流、工作协调等方面不及时,在农产品监管执法上,存在着执法利益冲突,多头执法的现象,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机制上,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到位。
对此我们建议:
一、要切实加强市县区监管机构建设。建议省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对各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真正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手段。
二、要高度重视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帮助他们依托现有的检测力量和资源,通过积极争取质检中心项目,落实市县配套资金等措施,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尽快完善功能。
三、要进一步抓好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通过理顺农业综合执法职能职责,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农业综合执法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介,采用各种方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扩大宣传培训面,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