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闹离婚期间财产转移如何处理?
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此时发现对方已经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立即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起诉申请财产保全,而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即可开始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相关措施。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财产转移创造了一定的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上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二、常用的财产转移方法有哪些?
(1)一方的存款已发生转移,例如将名下的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购买大宗物品;
(2)将房产偷偷卖掉,一般是卖给亲朋好友,虚假买卖,不实际付款;
(3)将公司股票、股权等卖掉,虚构一个较低的价格,或者将公司资产掏空,伪造公司债务,造成资金不抵债务的假象;
(4)虚构交通事故,赔付大笔金额给他人。
不管是在离婚之前还是离婚之后,夫妻中任何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对于另一方而言都是不利的。只不过,针对转移财产的时机不同,另一方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也存在差异。而要是在婚内发现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在我国的夫妻离婚案件的处理程序中,最常涉及到的问题,就是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此时夫妻之间,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而有些夫妻分割共同财产会产生争议的,此时在离婚案件出现纠纷的时候,就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