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视同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如何视同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都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对于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要从几方面考虑。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企业倒闭破产的、员工死亡的和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发生时,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因为企业原因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想要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此时是需要及时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我国的法律法规,是允许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此时如果是出现法定的情形的,劳动关系还可以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