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的原因及对策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家庭“冷暴力”大多出现在知识分子家庭。由于本身受教育程度比较高,就采用这种更“高级”的暴力方式。在家庭矛盾爆发时,夫妻双方选择“冷暴力”,企图以无声对抗有声,用沉默表示不满,事实上这样选择是于事无补的。交流,可以说是夫妻生活永恒的话题,也是家庭生活的精髓。夫妻之间若没有语言交流,就像两个凑巧站在一个电梯里的陌生人一样,分手是必然的。
在冷暴力处境中的男女,身心都会受到伤害,尤其是女性,与直接的肉体折磨造成的健康损害同样严重。俗话讲:语言是打开心灵的钥匙,面对矛盾必须正视它,回避是没有出路的,当矛盾积累到一定量时会发生质的变化,冷暴力就像埋藏在夫妻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如果不随时发现及时排除,很有可能引爆,后果将不堪设想。另外由于冷暴力使受暴的一方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怀,很容易发生婚外情,这是施暴方不希望看到的。所以夫妻间化解矛盾的最好办法是沟通,冷落、漠视对方、性惩罚等各种精神虐待都是不可取的。
“冷暴力”是一种两败俱伤的做法,目前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在西方,夫妻一般会接受“婚姻治疗辅导中心”的咨询。在我国,类似的机构很少。即使不去接受心理治疗,双方也应敞开心扉,加强沟通和交流,解开心结,让“冷暴力”不再害人害己。至于“被施暴者”要破除“家丑不可外扬”、“委曲求全”的陈腐观念,一旦认定与对方和好无望,实在无法再维持下去的话,就要勇敢作出决定。与其维持一个没有亲情、没有爱的家庭空壳,倒不如把自己解放出来,重新寻找自己的幸福。
家庭婚姻问题专家指出,“冷暴力”对受害人的伤害比显性暴力更大,常常会造成受害人产生严重精神疾患。但由于其隐蔽性很强,法律制裁的操作难度较大,目前法律界对此还没有明确界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因而对这种行为的处理方法是,轻者可视为违反夫妻双方应尽的抚养义务,严重的可以归为遗弃。
冷暴力对策
我国已经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遇到冷暴力可以申请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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