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规定是什么?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高层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运营方案提出意见建议。
二、监事会的职责
监事是股份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亦称“监察人”。
通常监事会中至少应一人为股东,并在国内有住所。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任期一般较董事短,各国规定不一。监事因故缺额时,召集股东大会补选。监事的报酬,如果章程未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任期一般较董事短,各国规定不一。监事因故缺额时,召集股东大会补选。监事的报酬,如果章程未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监事会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以董事会和总经理监督对象,在监督过程中,随时要求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纠正违反公司章程的越权行为。
为了完成其监督职能,鉴事会成员必须列席董事会会议,以便了解决策情况,同时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监督情况,为股东大会行使重大决策权提供必要的信息。
为了完成监督职能,监事会的不仅要进行会计监督,而且要进行业务监督。不仅要有事后监督,而且要有事前和事中监督(即计划、决策时的监督)。
在我国千千万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中,最为重要和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就是公司的监事会和董事会,此时我们作为企业的负责人应当注意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