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继承的要点在于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就不能继承对方的财产。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夫妻之间不再具备婚姻关系,对方的遗产,另一方无权继承。对于遗产来说,一般都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确定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如果当事人的婚姻已经终结,那么对方的遗产,作为前夫或者前妻,是无权继承的,当然,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说明由前夫或者前妻继承的除外。但是即使离婚,子女也享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夫妻之间的继承关系中,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就不能分得。具体而言,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均可要求分割,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如果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了财产归谁继承,那么继承财产就归谁所有,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在我国的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夫妻关系,和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利义务都是附随的,也就是说,只要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存在的,这些人身权利义务就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