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举证书怎么写

  工伤证明的格式

  姓名、性别、年龄、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做什么工作时受的伤害、受伤害的程度、现在情况怎么样、是否痊愈、自己的生活受到多大的影响等,把情况写清楚,工伤鉴定机构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定级,看你能达到几级工伤,1—10级能得到赔偿,10级以外只能报销点医药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工伤认定举证书怎么写(工伤举证期限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不能为劳动者保护其权利提供充分的救济途径,为了确实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工伤认定的不同阶段,举证责任的分配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情况还要具体分析。更多的法律内容请上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