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根据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价标准》,工程项目、分部和单位的工程质量可分为“合格”和“优”两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
(1)保证日期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和评价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件)抽样检验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价标准的资质规定;
(3)点的允许偏差项目,70%或更多的建筑工程的测量值和80%或更多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测量值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相应的质量检验和评价标准,和其余的测量值超过允许偏差应基本满足的规定相应的质量检验和评价标准。
2、优的标准
(1)保证项目:必须满足相应的质量检验和评价标准的要求。
(2)基础项目:子项目的检查项目包含多个项目,每个项目都可以称为一个子项目。
(二)部分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合格
子项目中所有子项目的质量均达到合格标准。
2、优的标准
分项工程所含子项目的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其中50%以上的子项目为优秀,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所指定的主要子项目为优秀。
指定的主要子项目包括:
(1)建筑采暖、卫生、燃气分项工程锅炉安装及燃气调压装置分项工程;
(2)电力变压器安装、配电柜(面板)成套及电力开关柜安装、建筑电气安装分项工程电缆线路分项工程;
(3)通风空调分项工程中的空气净化相关子项目;
(4)建筑电梯安装子项目安全防护装置及试运行子项目。
(三)本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
(1)本单位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子项目均符合质量标准;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视觉质量评价的评分率达到70%以上。
2、优的标准
(1)本单位工程所含部分工程的质量为全部合格,其中50%以上为优秀,指定的主要部分工程为优秀。指定的主要子项目包括:
1)建设工程的主体和装修工程的两部分;
2)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基础的指定单位的工程主体部分为:如锅炉房工程的建筑采暖卫生及燃气分公司工程;
3)变电站、配电室工程电气安装分项工程;
4)空调房净化车间单元工程通风空调分项工程。
(2)质量保证数据基本完备。
(3)视觉质量调用评分率达85%以上。住宅、厂区以外的单位工程,不应当进行美学质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