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指派辩护的七类人有什么?

  强制指定辩护包括: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法律上对可以指定辩护人的情况作了具体规定包括: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指定的辩护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2.被告人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或者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 。

  二、强制指派辩护的范围有什么?

  1、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3、未成年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强制指派辩护的七类人有什么?(强制指定辩护的情形不包括)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5、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能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托辩护人,而该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7、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8、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9、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有问题,有可能影响法院正确定罪量刑的。

  《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指定辩护的规定。一般而言,指定辩护是指被指控人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情况下,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指定辩护可分为任意性指定与强制性指定。强制性辩护是指定辩护的一种形式。而法院免费为被指控人指定辩护律师是国家进行法律援助的一种形式。

  被告人具有外国国籍,涉及的案情具有重大的社会影响;被告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但是没有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并且没有委托律师;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残疾人时,可以人民法院强制指定律师,为其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