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后没有拿到补偿吗?
需要支付补偿款,因修建公路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如果农村集体成员没有取得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可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投诉。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政府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就政府这种违法征地的行为可以借助媒体,因为现在的行政不作为现象比较普遍,通过舆论媒体可以督促政府单位尽快的解决征地补偿纠纷。不支付补偿款就征地是违法行为。
首先如果国家征收的是当地农民的土地,那么要给农民家庭一些补偿的,具体的补偿金还要依据市、县政府的补偿方案规定进行赔偿,主要是依据土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产值决定,但一般来说补助费总额不可以超过土地征收前三年的产值的三十倍。具体情况还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二、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什么?
(一)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三)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农村征地补偿流程是什么?
(一)下发征地公告,通知被征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
(二)双方对征地事宜、补偿标准进行协商;
(三)经协商后,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规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清理;
(四)征收完成后,下发补偿款项。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后不给补偿款,可以使用法律手段维权,土地归农民使用的,被征收之后补偿款是直接发给农民的,若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被征收之后补偿款需要发给村集体,补偿土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补偿青苗的费用,是归土地的使用者所有的,安置补助费是归被征收者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