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都包括什么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信息;
2.劳动合同期限;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劳动报酬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监理工程师有哪些禁止行为
第一,监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在监理工作中必须做到秉公办事,公正合理,一丝不苟。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
第二,监理人员不准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
第三,监理人员绝对不准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
第四,监理人员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第五,监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外单位就餐时,应主动交纳伙食费。不准向外单位和有业务联系的单位索取接受礼物。
第六,监理人员不准授意承包人邀请去卡拉OK歌舞厅。
第七,监理人员不准以开会为名,绕道观光旅游。不准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讲排场、请客送礼。
第八,监理人员不准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第九,监理人员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截留公款。不准领取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