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支付赔偿金又叫金钱赔偿,主要适用于错误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等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赔偿。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赔偿,多数情况下采用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的方式,只有当不能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时,才予以金钱赔偿。
我国在确立计算标准上基本上采取了抚慰性原则,对赔偿数额予以限制,赔偿标准较低[2]。具体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权的刑事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对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赔偿,我国主要采用金钱赔偿的方式。一般来说,对人身造成的损害是难以用金钱来赔偿的,因为人身权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但是在损害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除了对仍在继续的损害停止侵权外,尚未有比金钱赔偿更适合的赔偿方式。这是因为一旦发生人身损害,必将给受害人带来系列的财产损失。如因为劳动能力的部分或全部丧失而减少或失去劳动报酬,为消除病痛或恢复健康或安葬支付的费用,无法履行法定的赡养或抚养的义务等等。此外,人身不但是物质利益的载体,还是精神、情感等精神活动的载体,金钱的补偿可以使受害人的精神得到安慰,从这些意义上来说,人身损害是适用金钱赔偿的[3]。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5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几个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我国采用统一标准支付赔偿金,体现了同等损害、同等赔偿的原则、便利和适应的原则。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
一是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二是造成公民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