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服务合同能否撤销

  技术服务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技术服务合同中技术服务方式

  1、信息服务

  技术服务组织应与有代表性的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及时取得用户对产品的各种意见和要求,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和保养产品。

  2、安装调试服务

  根据用户要求在现场或安装地点(或指导用户)进行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

  3、维修服务

  维修服务一般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类,定期技术维修是按产品维修计划和服务项目所规定的维修类别进行的服务工作。不定期维修是指产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偶然事故而需要提供的维修服务。

技术服务合同能否撤销(技术服务合同终止协议)

  4、供应服务

  向用户提供产品的有关备品配件和易损件。

  5、检测服务

  为使产品能按设计规定有效运转所进行的测试、检查、监控工作,以及所需要的专用仪器仪表装置。由于检测服务的工作量日益繁重,各种专用仪表也日益增多,检测服务趋向于建立各种综合性或专业性的测试中心。

  6、技术文献服务

  向用户提供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以及易损件、备件设计资料等有关技术文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如果是基于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技术服务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