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转让费的转让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费并不是转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要不要转让费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确定,转让合同只要是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条 【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技术转让项目未能达成有何后果
任何人或公司,在决定与他人展开技术转让项目合作时,考虑更多的必然是己方的利益,即使暂时妥协,也是为了谋求将来更大的利益。
一旦认为与他人开展技术转让项目时,己方利益得不到保障的,必然不会在继续进行下去,自然会要求终止技术项目的洽谈。这样往往会导致双方投入的人力、物力、时间和金钱都付之东流,若未能妥善协商处理的,大部分都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了。
一般而言,技术转让项目未能达成会出现以下后果:
1、技术转让项目未能达成的,当事人为达成项目先行交付的费用,技术资料等,都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不能返还或无返还必要的,可要求对方折价赔偿。
2、如果因一方过错导致项目未能达成的,可要求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无过错方为了缔结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大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各方可以协商处理相关事宜,达成意见一致的处理方案;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费并不是转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要不要转让费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确定,转让合同只要是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