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XXX(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电话:
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XXX(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债务人:XXX(以下称丙方)
住所地: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为了确保丙方丙方XXX与债权人乙方XXX2010年月日签订的经销合约书(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债权的全面实现,抵押人甲方愿意将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房地产抵押于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地产最高额抵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债务信息
(一)乙方依据主合同向丙方提供商品后形成的应收货款,最高债权额(为债权余额,已还部分不计)为人民币()元。
(二)债权发生期间:
乙方与丙方签订的主合同项下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年31日商品连续交易形成的应收货款。
(三)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
主合同项下每一单笔订货合同的付款时间为30天月结。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
2、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不计入最高债权额)
第三条抵押物
略
第四条抵押登记
(一)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抵押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配合,并按照本条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因其中任何一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办妥相关手续的,该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
(一)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得到清偿后,甲方有权从乙方处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与本合同相关的由乙方保存的其他资料并依法注销抵押登记。
(二)抵押期间甲方享有抵押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抵押物权属没有瑕疵,并保证提供的抵押物权属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合法、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