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拐弯被电动车追尾怎样处理

  机动车拐弯时,被后面的电动车追尾,一般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后车没有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但前车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后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机动车拐弯被电动车追尾怎样处理(机动车拐弯电动车撞上来是谁的责任)

  二、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

  (一)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二)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三)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四)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五)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六)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并且在转弯时不能超车。所以转弯时电动车追尾前车的,一般由电动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