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父母一方怎么立遗嘱?

  父母一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立遗嘱: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存在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无效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法律制度中规定的立遗嘱的方式非常多,至于父母亲是否要立遗嘱或者具体选择哪种方式立遗嘱,这都和子女没有任何关系,父母在立遗嘱的时候,遗嘱中可以把遗产留给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子女强迫父母立遗嘱的话,遗嘱是无效的。

根据规定父母一方怎么立遗嘱(父母双方立遗嘱有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