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三、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质证流程是怎样的?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四、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可以分开起诉吗)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一般民事纠纷的举证责任均是谁主张谁举证,对于原告来讲本人的起诉请求,被法院受理也不代表一定会胜诉,如果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缺乏有效的证据,原告是很有可能会败诉的,法院不能仅凭原告的口头之词支持原告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