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否公证
能。协议也就是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是可以公证的,所以,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协议是双方意愿表达真实,这个从字面上都可以理解了,就是签这个协议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签的。
2、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如果协议一方利用暴力威胁逼迫你签合同,这种情况下签的协议是无效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协议,也是无效。
总结上述大概可以这么说,如果同居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恶意损害公私财产,这样的协议通常是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一方不遵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支持你的请求,给予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关于大家提出的“民法典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否公证”这个问题,已经在文中作出了解答,即民法典并没有规定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否公证,但依据其他法律规定,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只要符合条件。如果您看了以上的内容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