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都有哪些暗含的骗局

  1.借条变成收条

  2.还款金额凭空多出来

  3.由人代写借条,事后不认账

  4.玩文字游戏

  5.故意写错借款人姓名

  一、借条变成收条

  骗子将借款变为收回欠款,让放贷方在解决纠纷时百口莫辩。如甲方向乙方借款10万元,甲方的借款条内容为"今收到乙方10万元……"但到了还款的时候,甲方会声称收到的是乙方还给自己的欠款,之前的借条已经丢失。

  二、还款金额凭空多出来

  比如甲方向乙方借款10万元,到了还款的时候,乙方拿出的借款条上居然写着还款为100万元。原因是骗子在放贷时,往往会在借款条填写金额处留有一定的空隙,在借款人签字后,骗子收回借条并擅自添加数额。

  三、由人代写借条,事后不认账

  骗子假扮成借款人,却在借款需要签字的时候,借故离开,然后请第三方代自己签名完成借条。事后,放贷人在讨债之时,骗子以不是自己签字为由,拒绝还款。

  四、玩文字游戏

  有些人利用语言逻辑漏洞骗取钱财。比如甲某借了10万元给乙某,但乙某却在借条中写成"于今日借乙某10万元整"或"乙某于今日向甲某借10万元",一旦出现纠纷,乙某则会狡辩说是甲某向自己借款10万元,甲某才是还款人。

  五、故意写错借款人姓名

民间借贷中都有哪些暗含的骗局(民间借贷杂谈)

  借款人故意将放贷人姓名用相近的别字代替,事后不认账。如孙某向乙方李-春借款5万元,孙某故意将借条中乙方的名字写为"李舂",当乙方催款之时,才发现借条中自己的姓名是错的。

  注意事项:

  1、不要轻易把钱借给不熟悉的人。

  2、在借款单上注明借贷双方职责、姓名、身份证号,并注明还款日期和利息数额,借款条应当一式两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3、借款时,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有效抵押物,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4、要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保证借款不被非法使用。因为法律上对"明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仍旧让对方借款"的行为不予保护。

  5、如还款期已过,借款人因各种理由不予还款,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在还款期后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起诉。

  民间借贷常常会因为某一方对相关法律合同知识的缺乏而导致己方被骗,财产损失严重,所以当我们涉及到相关问题时一定要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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