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激增的原因分析
1、民间资本逐渐增多,融资渠道不畅,百姓投资方式转向民间借贷。
2、银行贷款门槛过高,手续过于复杂,借款人转向民间融资。
3、公民法律意识淡薄,民间借贷担保手续不完备。
4、市场经营存在风险,借贷人风险意识不强。
5、银监部门监管薄弱,民间借贷市场缺乏管理。
民间借贷案件激增的原因分析
1、民间资本逐渐增多,融资渠道不畅,百姓投资方式转向民间借贷。
国家多年来的经济发展,使得公民手中的财富越积越多。近年来,公民的投资意识增强,房地产、股票市场火爆,但投资股市、房产等需相关专业知识,且有一定风险,相比较,传统的借贷方式投资较安全、便捷,既能使放贷者较快获取收益,又能逃避工商、税收等部门的监督,从而导致民间借贷成为一般公民的首选投资途径。民间借贷案件得以迅猛增多。
2、银行贷款门槛过高,手续过于复杂,借款人转向民间融资。
银行信贷门槛过高,求贷者若没有足够的财产作抵押或有实力的担保人作担保,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同时,银行为规避金融风险,大都严把放贷关,手续繁琐,民间借贷则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民间借贷市场规模日益扩大,纠纷也随之增多。
3、公民法律意识淡薄,民间借贷担保手续不完备。
许多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对《担保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具体体现在办理抵押物登记时没有到房管、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错以为持有借款人提供的产权证照就可控制住抵押物。法律意识的淡薄加大了借贷行为的风险系数。
4、市场经营存在风险,借贷人风险意识不强。
公民风险意识淡薄,随意签字担保,对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了解。一些借款人经营失败,经营风险转嫁到出借人身上,无法归还借款,更不用说高昂的利息。还有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出借人逐利的心理,用花言巧语骗取信任,或伪造产权证照提供假担保,诈骗钱财。
5、银监部门监管薄弱,民间借贷市场缺乏管理。
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管理进行明确规定,银监部门监管无章可循。且由于管理法规相对滞后,管理主体不明确。由于任何个人、企业及社会组织都可以充当民间借贷中介,导致民间借贷中介服务机构逐渐增多。但由于从业公司、人员良莠不齐,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经验,更加大了民间借贷市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