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有关政策依据
1、对外贸易法
2、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3、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4、机电产品进口许可目录
5、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6、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与办理进口许可工作的衔接问题的通知
7、关于加强计量器具进口管理的通知
8、关于印发《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9、其他有关规定
二、申请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所需材料
1、机电产品进口申请报告(报告中应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进口理由及用途);
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一份(属国家机电办审批的须填报一式二份,如有附件须提供相应份数);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可从**机电网(www.hncme.com)下载或到所在地机电办免费领取。
3、进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下列产品的进口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资项目项下产品的进口须提交该项目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施工单位承包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船舶类:交通部水运证明复印件(运输企业);
3)光盘生产设备: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关于引进光盘生产线的批复复印件;光盘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光盘生产设备的设备清单(由用户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开具);
4)烟草加工设备: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初审转报;
5)移动通信设备: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对该产品的型号核准证书复印件;
6)无线广播发射设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核准意见;国家无线电管理局的核准意见(办理过程:由用户或委托人先持申请表到上述两个部门核准,在申请表的备注栏加盖两个部门的公章或批注核准意见);
7)申请进口汽车及零部件用于销售的:汽车品牌经销授权证明(公历年首次申请时提交)、订货合同、销售给生产企业或维修企业的零部件,须提供与生产企业或维修企业签订的委托订货协议;
8)申请进口用于生产配套的汽车关键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订货合同;
9)进口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采购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结果通知及公示结果;
10)旧机电产品: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复印件(如以设备投资进口的还需提交投资进口设备清单,并加盖批准部门核准公章);省商检局出具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工作联系单》;境外设备检测证明(指贸易国);进口旧设备的考察报告(内容包括进口旧设备理由、设备制造日期、设备现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