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房东卖房赶走租客怎么维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出售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东赶走承租人的,承租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跟房东约定押一付一,退租不还押金怎么办
实践中,跟房东约定了押一付一,退租时押金退还的处理如下:
1、当事人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那么,这笔押金将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所以最后无论如何都要返还。
因为按规定,当事人交付押金时,没有约定其性质的,一方不能主张定金权利。比如双方未明确交付押金的作用,那么退租时房东就不能以承租人提前退租扣除押金,或是房间出现损失得抵扣押金等。
2、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要在租赁关系解除,并在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
当然,如果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不过,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还有剩余的应该退还。
3、房东无正当理由不肯退还押金的,可以双方协商,或是找所在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并在必要时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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