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中国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同意筹建的批复,这标志着消费金融公司这种在西方市场经济中已经存在400年之久的金融业态终于在中国“破冰”。

  首批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发起人分别为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成都银行,这3家公司将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试点。其中,在上海浦东新区试点的**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拟为5亿元人民币,由中国银行出资2.55亿元,占股51%;**集团出资1.5亿元,占30%;**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出资0.95亿元,占19%。

  2010年1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介绍,作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功能区,在此次消费金融公司率先试点之后,下一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信贷转让市场、期货保税交割、全国性信托登记平台等金融创新项目都有望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

  评论

  **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李*雷说,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是国内推动金融创新的一大突破,有利于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消费、发挥金融对转变发展方式的支持作用。

  上海国际金融学院院长陆*军教授认为,试点消费金融公司,反映了中国通过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探索;而这种先行先试的金融创新试点也将继续深化,体现了中国在初步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后,坚持在金融领域进一步改革创新的决心。中国**金融公司的成立被外媒看作是中国力图进一步拉动民间消费的尝试,因此中国安排了实力雄厚的合作方,以确保顺利推行。《华尔街日报》7日以上海为例说,作为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之一的中国银行这次参与筹建消费金融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试点的**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将达到人民币5亿元。中国银行将持有51%的股权,**集团和陆家嘴[24.560.45%]则分别持有30%和19%的股份。

消费金融公司-破冰(消费金融公司lv)

  欧美媒体评论说,消费金融公司的破冰反映出,中国正力图从“出口大国”转变为“消费大国”,这也被看作是中国经济成功升级的关键。“消费金融公司”对于中国老百姓来说还是一个新名词,但在西方已经有400年历史。它一般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消费信贷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并被证明能刺激居民消费,增加有效需求。《环球时报》记者在欧洲了解到,个人客户可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贷款,基本上都不超过2万欧元,一般都是为了购买个人耐用消费品或是一般用途的个人消费,像是购置新的家电,用于房屋装修以及出国旅游等,一般申请在一周左右时间内就可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