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最新国家政策要求,独生子女办证手续简化,只需要带齐材料到原办理机关申请补办即可,具体需要以下材料: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二)所在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家庭户口本。
如果是离异家庭还需以下材料;
(一)离异或者再婚者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者协议书;
(二)前配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书面证明;
(三)收养情况的提供收养证明;
(四)夫妻一方或者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死亡证明。
二、补办条件
按照规定,针对离异、丧偶的情况,只要是在婚姻程序期间生育或者收养的一个子女,都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办理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