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的司法鉴定通则分级吗?

  现行的《司法鉴定通则》暂时是不分等级的。《司法鉴定通则》是为了规范司法鉴定市场的标准和保障司法鉴定的标准而发布实施的,司法鉴定机构也有很多不同的机构,机构不同对应的标准稍有些许不一样,而目前执行司法鉴定程序的通则机构暂时没有明确的文件写明分等级。

  二、哪些情形下司法鉴定意见书无效?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针对某些专业问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比如伤残等级鉴定,工程造价鉴定,笔迹鉴定、财物价格鉴定等等。所以司法鉴定结论成为法院审理某些案件的重要证据,也可能决定着当事人胜败的命运。当有虾下列情形的时候,可以认定司法鉴定无效: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现行的司法鉴定通则分级吗?(司法鉴定的法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以及诉讼需要的会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海事、交通、电子数据等其他类鉴定。

  2、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应当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并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司法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司法鉴定委托书和鉴定材料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基本情况;委托鉴定的事项、用途和要求;

  (2)鉴定事项所涉及案件的情况;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目录和数量以及检材损耗的处理;

  (3)鉴定的时限、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司法鉴定风险提示;

  (5)争议处理;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两名以上具有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需要延长鉴定时间的,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司法鉴定完成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由承办的司法鉴定人签名并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如果对于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