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可以改吗

  1、监护人是可以改的。如果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会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可以改吗(监护人可以更改小孩姓名吗)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二、如何成为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指定设立。

  (一)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做监护人。

  (二)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

  1、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监护人。

  2、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做监护人。

  3、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做监护人。

  4、经各顺序人协议,由各顺序人共同做监护人。

  (三)指定设立,即由主管组织指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其要件为:

  1、须不能依照当然设立和协议设立程序产生监护人,尤其对于何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

  2、须由主管组织指定。关于主管组织,民法典规定是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当父母不在同一单位时,则有两个有资格指定的机关),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在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时,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

  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父母,任何人都不可以替代。但是如果孩子的父母存在虐待孩子、吸毒、服役等行为,那么会剥夺监护权,孩子的监护权必须要移交给令一个人,但是变更监护人也不是随意变更的,要按照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进行变更。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