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二、领取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三、发放步骤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离婚证怎么办理(法院判决离婚后还有什么程序)

  四、补领步骤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一)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二)本人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三)《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