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对遗嘱的遗产有效性进行把关
遗嘱人只能对生前的有效财产立遗嘱予以处分。实践中,很多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的遗产也列在遗嘱之中,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等。由于遗嘱里处分了不属于遗嘱人自己的遗产,为今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2、能对遗嘱的形式有效性进行把关
遗嘱必须具有法定的形式和要求,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所总结的出来的规范性经验。比如,遗嘱的书写、签名、见证人、遗嘱的执行人、必须留下的遗产份额等等。这些在法律和操作中有严格的规定。相比随意书写一份遗嘱,律师见证指导的遗嘱在遗产分配、遗产分割执行、遗嘱文书内容等方面具有科学性、合法性,有些情况下更符合情理人伦。
3、避免遗嘱执行时的争议。
实践中,关于遗嘱的最多争议就是遗嘱文书的真实性,而对真实性的争议,特别是在立遗嘱人生前留下很少笔迹样本和病历记录的情况下,是困扰当事人和司法的死结。
遗嘱真实性的争议,一方面来自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和自愿性;另一方面来自遗嘱上的笔迹签名。而解决这二个问题的关键,必须对立遗嘱人的健康状况或字迹等进行鉴定。
由于很多遗嘱是在秘密情况下所立的,事后有针对性收集证据进行鉴定的难度非常大,这样就容易形成一个逻辑上的怪圈,就是如何对一位已经死亡了的人进行与之有关的鉴定。
如果立遗嘱人生前聘请律师见证,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逻辑怪圈和死结,就可以有效避免继承人之间发生争议。
因此,一份有效的遗嘱不仅能实现立遗嘱人的生前意愿,也能有效发挥遗产的功用。而一份有瑕疵的遗嘱,不仅不能有效实现立遗嘱人的生前意愿,而且还会引发继承人等之间的争议,导致亲情割裂、反目成仇、虚耗遗产。
最后总结认为:一份遗嘱,可以凝聚家族亲情,传承家业;一份遗嘱,也可以分化家族根基,虚耗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