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店转让后信息未变更消费者能否向注册经营者主张赔偿

  1、可以主张。注册网络经营账号开设网络店铺的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协议等方式将网络账号及店铺转让给其他经营者,但未依法进行相关经营主体信息变更公示,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六条 注册网络经营账号开设网络店铺的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协议等方式将网络账号及店铺转让给其他经营者,但未依法进行相关经营主体信息变更公示,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网购商品有问题,找不到商家可以找网购平台赔偿吗

网店转让后信息未变更消费者能否向注册经营者主张赔偿(店面转让后营业执照可以过户吗)

  网购商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找不到商家的,可以积极找网购平台先行赔付,不过得先满足以下的条件:

  1、消费者需要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所以一旦出现商品纠纷时,注意现整理这些关键的证据,以便及时找网购平台解决问题。

  2、除适用举证倒置情形外,一般情况下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消费者证明合法权益受损,而消费者可以提供的证据,如卖家的营业资格、商品销售信息网页、卖家网店所登载的宣传照片、文字内容、销售承诺,以及与卖家之间的交易、协商过程记录等。

  3、消费者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效要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为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出现其他问题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按法律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4、本来就负有赔偿责任的销售者或服务者存在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或因撤场等原因造成消费者难以索赔的情形。

  依据《网络消费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注册网络经营账号开设网络店铺的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协议等方式将网络账号及店铺转让给其他经营者,但未依法进行相关经营主体信息变更公示,实际经营者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可向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主张赔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