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的印章。
二、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有哪些?
1、制裁的法律依据不同
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
刑事处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
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
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刑事处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
3、处罚种类不同
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等,此外还有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驱逐出境。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虽然也有针对人身的,但是只有一种,即行政拘留,而且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在严厉程度上是无法与刑罚相比的。
4、制裁机关不同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
刑事处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执行。
在司法实践中,实施行政处罚一般都要出具书面的行政处罚通知书,违违法行为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以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应尽义务,如果对行政处罚有争议,一般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方式处理,但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都有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