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制约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因素是: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对生产性活动投资的引致能力不足;产业结构优化度低,未能形成承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平台;未能得到根本改变的不容乐观的投资环境,降低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动力;绝对过剩并且素质低下的劳动力,难以适应外商对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的需要;完善度和成熟度仍然较低的市场体系,提高了外资获利成本。为提高西部地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能力,西部地区应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加强人力、资本的开发和引进,调整引进外资结构。

  [关键词]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投资环境市场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巨大的市场潜力和日益改善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大量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但西部利用FDI的比重比较低,每年只占全国的3%~4%。1999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后,仍然没有改变这种局面。同东中部比较,无论是利用FDI的数量、规模还是质量,西部地区都有着很大的差距。

  一、对制约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因素分析

  1.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对生产性活动投资的引致能力不足。资本的趋利性决定了外资主要从事生产性经营活动的投资,由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外资一方面进行试探性进入,另一方面相对低度化的产业结构,使外商投资规模相对偏小,人均利用FDI的水平也较低,西部地区在全国利用FDI的地位几乎微不足道。1997~2003年间,西部地区各年利用FDI总量变动较小,尽管东部地区FDI呈缓慢增长趋势,但总体规模依然是西部地区的30多倍。可见,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使西部地区在利用外资上呈现较弱的吸引力,同时,还导致西部各地利用FDI的比例也存在严重不平衡。2003年利用FDI较多的是经济发展状况相对较好的四川、陕西、重庆,占西部地区比重分别为33.92%、27.31%和21.46%,宁夏、新疆实际利用FDI较少,其比重分别为1.43%、1.26%,西藏还未有利用FDI的纪录。

  2.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度低,未能形成承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平台,致使外资对西部的投资倾向低。同时,西部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不合理状况难以在短期内改变。一方面西部利用FDI投资的效应仍然以增长效应为主导,掩盖了外资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另一方面西部地区的环境内在化成本低的现实,使外资倾向于投资高能耗、高污染密集型产业。在西部,外资投资呈现出很强的产业偏好,90%投在第二产业,制造业所占的比例相对过大,而投资于服务业和农业的项目很少,能源、交通、通讯等潜在优势较大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因其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利润率低也不受外商关注。

西部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制约因素与对策(西部地区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