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委托的紧急情况有哪些?

  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

  经委托人同意转委托的,受托人的责任是找到适当的人选、妥善告知委托事务,并为此负责。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二、转委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转委托。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转委托的紧急情况有哪些?(转委托的责任承担问题)

  (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

  被代理人对事后才被告知的转委托,既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如表示同意,则取得与事先同意相同的效果;如表示不同意,则转委托不能成立,代理人应对转委托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但代理人如能证明转委托是因紧急情况,来不及征求被代理人的同意,迫不得已而作出的,则被代理人不能拒绝转委托,必须对其予以承认。

  (4)转委托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办理转托手续。

  若因代理人转托不明,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代理人赔偿损失,复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由转委托的形成条件可以看出,在实施转委托行为时需要遵守其相关的规定。

  转委托通常必须要符合一些特定的条件,一定要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且双方已经在该紧急情况发生之前就做好了协商,并且确实是因为事情的情况紧急,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所以此刻才可以先进行转委托,但是事后必须要将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