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租成功是否算是终止租赁合同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原租赁合同不终止,承租人仍然要履行租用合同义务,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租房时怎么审查二房东的资格
通常上,租房时要确定对方是真正的房东的话,可以查看对方出具的房地产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
若是遇到二房东的话,可以查看对方以下的证件材料:
1、租赁合同;
2、房地产权证书;
3、身份证件。
相比于原房东,确认二房东的主体资格时,还要查看对方的租赁合同。并且,对方若是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就会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有转租权。
如果对方没有转租权,比如原房东明确约定不能转租,或是双方对此并无约定的,那么,承租人要坚持租房的,可以找原房东、二房东三人一起协商。
审查了二房东的主体资格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明确以下的内容:
1、房屋租赁期限、租金金额以及支付方式;
2、房屋内设备,租赁期限水、电、媒、有线电视、电话以及物业维修基金等的费用承担;
3、房屋内设备损害,以及房屋即附属物损坏的维修义务;
4、违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原租赁合同不是终止,只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人还需要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