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法定继承人一定要公证吗

  法定继承不需要进行公证,公证也不是必要条件。被继承人如果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就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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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通过上述文章阅读,我们已经很清楚,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是可以不做继承公证的。只要被继承人没有提前立下财产遗嘱的,就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继承程序来进行遗产继承和分配。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