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官会判离吗
1、第二次起诉离婚,若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的,法官会判离。但是若是一方坚持不离婚的,法官不能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能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仍判处双方不解除夫妻关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
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间能到成一致的情况。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先要去民政局进行申请。30天后,若双方都没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需要注意,离婚协议书只有在领取完离婚证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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