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定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了解这些之后,如果签订了认购书,还能退定金吗?
谈到认购协议书,就必然涉及到定金条款。从学理上解释,定金分五种即:
一是立约定金,为保证正式签订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二是证约定金,指为证明合同的成立而交付的定金;
三是成约定金,指以定金的支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
四是解约定金,是指为保留解除权的定金;
五是违约定金,是指为履行合同担保的定金。
定金条款的规定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笔者认为此条规定了立约定金的定金罚则效力,因此认购书中的定金属于立约定金。按照法律,立约定金是可以退的。如果华-友其他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