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中断抵押权诉讼时效

  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中断抵押权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抵押权的实现顺序是什么

  我国《担保法》关于抵押权的清偿顺序作了如下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抵押关系终止(房屋抵押终止,应该办理哪种房产权属登记)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6条规定:“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从上述规定可见,在抵押权有登记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受偿的次序,由于依登记的先后予以确定,因此纵使设定抵押权的书面作成在先,而登记在后者,仍应依登记的先后定其次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中断抵押权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三六九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