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
婚前协议就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针对夫妻的冠姓、住所、家务分工、生活费给付、夫妻财产制、自由处分、子女姓氏和抚养、家暴等事项,在彼此认可之下,所签立的协议书,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例如一份协议书内容会约定家务分工、生活费该付多少、自由处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约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罚多少多少钱等。
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例如在契约中规定“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者是无条件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
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前协议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就婚姻问题所签订的协议,而婚前协议要符合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三六九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