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转业费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㈡》中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均分得出的数额)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转业干部补助费应分段考虑其归属性质。
(1)军人婚前转业所得的转业干部补助费,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
(2)军人婚后转业所得的转业干部补助费,其中安家补助费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应分段计算,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3)凡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需要指出的是,现行法律对军人转业费用规定得较为原则,法官在实际办案中难以把握,容易产生不同的判决结果,建议通过司法解释对军人转业费用作出更为具体细化的规定。
军人转业费离婚分割该怎么做
军人转业费离婚分割的方式有两种:夫妻协商分割和向法院起诉分割
(一)军人转业费离婚怎么分割 夫妻协商分割
夫妻协商分割,是指军人及其配偶就转业费怎么分割达成约定,并按照约定予以执行。在夫妻协商分割的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愿意,军人转业费怎么分割都是可以的。
(二)军人转业费离婚怎么分割 向法院起诉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就军人转业费离婚分割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了。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因此,在军人转业费离婚分割时,法院会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计算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多少。然后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只要是发生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合法财产都应该是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没有太大的争议,可以共同去协商财产分配的问题。军人转业费离婚具体分配要问律师,不知道从哪里找律师咨询的时候,来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有专业律师给你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