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
在商业交易和合同签订中,“定金”和“订金”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它们在退还与否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担保性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例如,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向乙支付了定金。如果甲无故不履行合同,甲就不能要求乙退还定金;反之,如果乙不按照合同供货,乙就得双倍返还甲定金。定金的这种规定,旨在促使双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保障交易的稳定性。
而“订金”则更倾向于一种预付款性质的款项。它通常被视为一种预订、预付款项,一般情况下,如果交易无法进行,收受订金的一方应该退还订金。例如,当消费者预订某酒店房间并支付了订金,后来由于行程改变取消预订,酒店在扣除可能产生的少量手续费后(如果有约定),应退还剩余的订金。
所以,在进行各种交易时,一定要明确使用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希望确保交易进行并对违约方有约束,可能选择定金较为合适;而如果只是想先支付部分款项表示预订意向,且希望在交易不成时能顺利拿回款项,那么就应该明确使用“订金”字样。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